中国旅游车船协会自驾游与露营房车分会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中国旅游车船协会自驾游与露营房车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的精神,“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为了适应本会业务发展及工作的需要,参照其他行业协会的会费标准及有关做法,结合我会的工作特点,特制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自驾游与露营房车分会的会费标准,具体标准与管理办法如下: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12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3、理事单位:4000元/年 4、会员单位:600元/年 二、会费交纳: 会费是本分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服务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会费交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1-3月),当年第四季度加入协会的新会员所交纳的会费计入下一年度会费。 三、会费管理: 本分会收取的会费均用于本分会的业务范围和行业发展,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纳入统一财务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责任编辑:编辑部) |